兴山区

兴山区隶属黑龙江省鹤岗市,原名兴山市,是鹤岗市的发祥地,现为鹤岗市的一个区。兴山区位于鹤岗市区东北部,东与东山区相连,南与向阳区接壤,西与蔬园乡分界,北与青岭林场毗邻。
历史沿革
1949年为兴山街道。1958年扩为兴山经济区。1960年置兴山区。1966年更名红卫区。1980年复今名。
行政区划
岭北街道 平安社区,国安社区,祥安社区,永安社区
岭南街道 东兴社区,东华社区,十三厂社区,警校社区
沟北街道 兴华社区,兴发社区,育红社区,育英社区
沟南街道 为民社区,利民社区,益民社区,富民社区
历史沿革
1918年兴华煤矿公司开矿挖煤,始称兴华矿山,简称“兴山”。头道沟子及南北工棚子是最早的居民区,隶属汤原县管辖。
1927年1月,矿山至莲江口铁路建成通车,随着煤矿的发展,人口集聚,商贾渐兴,逐步形成集镇。
东北沦陷后,初隶矿山保。
1938年改隶兴山街。
1939年6月划归鹤立县管辖。
1945“九三”抗日战争胜利后,1946年设置兴山区,隶属兴山市管辖。
1948年撤销兴山区。
1949年11月,改隶鹤岗市管辖。
1954年设立兴山街道。
1958年11月改称兴山经济区。
1960年12月10日,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准,正式设立兴山区。
1966年08月31日,鹤岗市人民委员会批准,改称红卫区。
1980年04月24日,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,恢复兴山区名称。
人口民族
截至2012年,兴山区总人口6万人。有汉、蒙、回、满、苗、壮、朝鲜、赫哲等8个民族。
经济发展
2015年,兴山区地区生产总值累计实现27.66亿元,比2014年增长54.0%;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13160元/人,年均增长9.6%;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实现19.27亿元,比2014年增长52.0%;财政收入累计实现2.94亿元,净增8180万元,比2014年增长38.5%;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实现14.22亿元,比2014年增长7.0%;只有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没有实现正增长,比2014年下降了8.0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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鹤岗兴山区简介概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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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10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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